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修订《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财资【2017】44号)的有关规定,我校组织校内相关部门对位于西区学生公寓拟处置的部分公寓床及柜子,数量156件套,账面价值88069元进行鉴定和评估,一致认为该批报废设备已接近或超过使用年限、不能满足正常的住宿需要,决定申请报废,现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5日内到总务科反映。
总务科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